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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用植物油的消费提示

2026-08-31

食用植物油是群众日常膳食的重要组成部分,常见的有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芝麻油、亚麻籽油、玉米油、橄榄油、食用植物调和油等,为引导广大市民科学选购、规范食用与储存食用植物油,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如下消费提示:

01查看标签标识,理性选购油品

选购预包装食用植物油时,需重点查看包装标签是否完整标注以下信息: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地址、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在确认标签信息齐全合规的前提下,可结合本地传统用油习惯,参照以下要点挑选适配油品:

1.看配料表:纯食用植物油配料表仅标注单一原料,如花生油、菜籽油、大豆油等。我市群众日常偏好的花生油,选购时需确认配料表仅标注“花生油”。产品名称标注为“调和油”的,配料表应明确列明两种及以上食用植物油,并如实标注各原料油的添加比例。

2.看营养成分表:重点查看脂肪含量和组成,脂肪酸分为饱和脂肪酸、单不饱和脂肪酸、多不饱和脂肪酸三类。其中饱和脂肪酸耐热性较好,但过量摄入可能增加心血管疾病风险;单不饱和脂肪酸属于优质健康脂肪,相对有益于心血管健康;多不饱和脂肪酸为人体必需营养素,无法自身合成,需从食物中获取,包含亚油酸(n-6系列)和α-亚麻酸(n-3系列)。日常用油可优先选择单不饱和脂肪酸含量高、饱和脂肪酸含量低的产品。

3.看工艺与质量等级:食用植物油制取工艺分为压榨、浸出两类,压榨工艺通过物理施压制取油脂,可较好保留油脂原有风味香气,也是本地花生油生产的主流工艺,生产成本相对偏高;浸出工艺采用食品级溶剂提取油脂,出油率高、市场售价实惠,两类工艺生产的产品,只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均可放心食用。

依据精炼程度,食用植物油质量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等级越高(一级为最高)代表精炼程度越高,油品杂质越少、色泽越浅,部分伴随的营养物质流失也相对更多,更适配高温烹饪场景;初榨、特级初榨、冷榨工艺制取的油品,可保留更多天然风味与活性营养成分,更适合凉拌或轻食制作场景。

02检验感官状态,保障购买安全

选购过程中可通过简易感官甄别方式初步排查质量风险:

1.观察色泽状态,优质食用植物油油体澄清透明,无浑浊、沉淀或悬浮物。不同种类的油色泽不同;同种类的油中,优质品色泽清澈透亮,若出现明显浑浊、沉淀或漂浮物,大概率存在杂质超标或变质问题。

2.闻辨气味特征,正常合格的食用植物油有其固有的香味,无酸败味、哈喇味或其他异味,若气味异常则提示油品可能已发生变质。

3.确认包装规格,优先选购包装完好、密封严实的产品,针对我市沿海高温高湿的特殊环境,不建议盲目选购超大容量桶装油,家庭可根据实际人口规模选购合适规格,减少久放变质风险。在农贸市场、街边门店选购散装油时,需留意经营主体资质与油品盛放容器的卫生状况。

03规范储存用油,倡导科学烹饪

沿海地区气候高温高湿,油脂更容易氧化酸败,储存时需保持容器密封,放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区域,远离灶台热源,避免阳光直射,防止油脂氧化酸败。油品开封后建议3个月内食用完毕;新旧油品勿混装存放,避免加速整体变质进程。

日常烹饪需根据场景合理选择用油品类,高温煎炸时宜选用烟点较高的菜籽油或专用煎炸油;橄榄油、亚麻籽油等富含不饱和脂肪酸的油品更适配凉拌或低温烹调。日常膳食优先采用蒸、煮、炖、焯等少油烹饪方式,主动减少煎炸类菜肴制作比例。

04强化风险警示,维护自身权益

广大市民需理性看待“土榨花生油”的宣传噱头,该类产品看似原生态香气浓郁,但普遍存在加工工艺简陋、缺少精炼工序、未开展正规出厂检验等短板,特别是沿海高温潮湿环境更易导致油料在储存过程中发生霉变,出现成品油黄曲霉毒素超标问题,食品安全风险较高,请勿盲目购买无来源、无资质的街边散装土榨油。确有散装食用油选购需求的,请前往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经营档口,购买时需索取并留存消费凭证,如发现油品质量异常,可第一时间向市场监管部门反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