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通过生产保障、政策扶持、产能提升、产业链建设四大举措,确保全省粮食产量持续稳定在125亿斤以上。
筑牢生产基础是稳粮首要任务。《意见》提出要强化“田长制+耕地智保”防控体系,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到2027年全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含储备区)达1000万亩,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将逐步建成高标准农田。农事服务网络建设同步发力,计划2027年前打造5公里农事服务圈,建成省级及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350个以上、各类服务站点1000个以上,实现水稻机插服务全域覆盖。良种保障方面,到2030年全省将建成农作物良繁基地25万亩以上,并着力构建“十县百基地”格局,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与种子质量合格率均超98%。
在扶持政策方面,生产环节上省财政将对50亩以上规模化粮油种植主体给予每亩120元直接补贴,并落实规模种粮动态补贴,对粮食播种面积前列的县予以奖励。收购环节,严格执行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早稻订单实现全覆盖,省级订单奖励明确:小麦、早稻每百斤均奖励30元,晚稻每百斤奖励20元。金融保险上,将进一步完善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基础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推行水稻、小麦完全成本保险,对规模化种粮主体符合条件的粮食生产贷款,按3%的贴息率且不超过实际贷款利率的70%(两者取低值)给予贷款贴息。
产能提升与产业链延伸双向发力。《意见》明确,要持续深入实施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每年建立省级新品种展示基地 50 个、省市县三级高产示范方1000个以上。大力提升粮油生产农业机械化水平,到2030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7.5%,水稻机收损失率控制在1.8%以内。全面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推广使用绿色防控措施、绿色农资,每年建立省级绿色防控示范推广基地100个。
在推进粮油全产业链建设上,扶持推进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培育“浙江好粮油”品牌并对优质稻米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主体的设施用地予以统筹安排和重点支持。加强省际粮食产销合作,深化现代化粮食收购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全省每年实施规模不少于100万亩。同时,全面落实地方储备粮油规模,口粮品种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中晚稻比例不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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